爱帮网起诉前总裁侵犯商业机密和不正当竞争

日期 : 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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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科技成都网站建设9月8日消息,爱帮网方面发布公告称,两个月前离职创办新团购网站的爱帮网前总裁宋中杰等人,近日被爱帮网以“侵犯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了法庭,并索赔人民币50多万元,起诉书已经于近日正式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

  据成都网页制作金明科技了解,宋中杰和经其推荐聘用的爱帮团前市场总监朱敏、爱帮团前销售总监李金龙三人,在离开老东家爱帮网不足半个月的时间就迅速创办了一家新团购网站,此网站的业务模式、开通城市等完全与其在爱帮网负责的爱帮团网站相同。

  爱帮网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4月底宋中杰受聘入职,与朱敏、李金龙两人共同负责爱帮团业务的拓展和运营,由此掌握了爱帮团团购业务的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三人于6月底7月初先后从爱帮网离职后,迅速建立了同样经营团购业务的网站,并在该网站上展示爱帮团的往期团购作为新网站的业绩,并利用三人在爱帮网任职期间获得的商户、代理商信息等保密信息,怂恿已与爱帮网签约的商户终止爱帮网的合作,并将原协议中的商品及服务在他们经营的新网站上销售;同时,成都网站建设还了解到,宋中杰等人唆使已与爱帮网签署代理协议的上海、杭州、青岛、西安、成都的代理商终止与爱帮网的代理合作,转而与新网站合作。

  爱帮网认为,宋中杰等人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职业经理人应严格恪守的职业道德,并触犯了相关法律,爱帮网作为此事件的受害方,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此外,爱帮网表示,宋中杰在6月30日从爱帮网离职后,不仅怂恿李金龙、朱敏在7月初迅速离职,而且在半个月之内将从事爱帮团业务的13名员工挖走,并公然宣称“爱帮团原班人马”入住新网站,严重违反了其入职时与爱帮网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性质极其恶劣,爱帮将以另案起诉,并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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