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网吧盗播两部电影被索赔4.5万

日期 :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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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网站设计公司报道 昨日下午,武侯法院二楼大法庭,一起网吧未经授权擅自播放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案件正在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向武侯网吧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网吧提高网络知识产权意识,网吧发现擅自下载的影视作品一定要立即删除。这是从上次网吧关于影视传播权开始的在成都地区的首次事件,成都网站设计认为这次事件过后,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后会更加健全。

法院调解 双方已达成一致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中凯文化公司称,武侯区新南网吧在2008年5月未经该公司授权,在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局域网上向公众提供该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两部影视作品:《功夫无敌》和《长江七号》。中凯文化认为这已构成了对该公司作品著作权的严重侵犯,要求法院判令新南网吧支付损害赔偿金45000元。中凯文化还拿出了经过公证提取的证据。面对指控,新南网吧代理人认为这两部影视作品都已公映过,并不排除有他人通过网吧的服务器下载该片;同时赔偿金额过高,网吧无法承受。法院随后组织双方调解。据法院传来的最新消息,在一个合理的赔偿价位内,双方已达成一致,原告中凯文化撤诉。

“每5个网吧就有1个被告过”

武侯法院的李法官说:“自2008年10月设立知识产权庭以来,涉及网吧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就达51件,占到了武侯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25%。”该法院书记员小郭称,不少网吧购买了第三方播放平台,但该平台本身就是个侵权平台。小郭建议网吧在购买服务平台时,应首先审核提供商的授权证明,以便在被索赔后能继续追责。

“武侯区共有250余家网吧,基本上每5个网吧里就有1个被告过。”武侯区网吧协会的曾女士称,网吧老板们对此一直没有好的解决方法,因为影视作品的权属问题很复杂。据知情人透露,拥有版权的文化公司,往往会有一支专业的打击侵权的队伍,发现网吧侵权后,会带上公证员在网吧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证的方式对所有侵权作品进行一次性集中保全证据,然后一一起诉。而每部影片最终的侵权成本,法院判决的赔偿额度一般在几千元,不少网吧并不在意,这导致了侵权行为的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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