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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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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于绵阳遗失旧版《四川金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建设合同》数份,现已发现他人冒称我公司员工,以四川金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合作,借此诈骗其他公司或个人谋取个人利益,
针对上述盗窃公司合同,欺诈他人利益的行为,我公司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新版合同在如下方面与旧版合同不同,请广大客户在审核合同时务必确认清楚:
1、合同第一页电话号码,旧版合同统一印刷为:028-66766119,此号在2015年9月就已停用,新版合同电话均为:4000600022;
2、新版在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及责任中新增条款 2-7 项目在设计阶段,经双方反复沟通后,也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有权利主动退还甲方已付款项(但应扣除甲方的网站域名、空间费),旧版则无此条内容;
3、新版合同在附件一的表格功能描述栏中新增: 详见《金明科技项目报价系统》;旧版则无此条内容;
二、我公司早已将旧版合同作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我司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如广大客户发现有持旧版《四川金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建设合同》与您联系签约时,请及时向我公司举报,避免更多人上当!
四、我公司已收集相关证据,保留向相关部门举报进一步追查相关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四川金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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