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有无侵犯用户隐私?

日期 : 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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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事件迅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腾讯有无侵犯用户隐私,不兼容举动究竟有无涉嫌违法?这不仅普通用户想知道,很多法律界人士也为此争论不休。

11月4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组织召开研讨会探讨腾讯与360之争中的法律问题,律师们指出,任一用户都可以对两家公司提起侵权诉讼。第二天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织的研讨会也在北京匆匆举行,参会专家们的即兴发言达成了普遍共识,即两家公司的行为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嫌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很赞成用户的维权行为:“网络商的侵权行为受害人的所在地通常是结果发生地,可以由当地法院管辖,也方便诉讼。遍地开花也未尝不可,增加的是被告的诉讼成本。美国的产品诉讼就是这样,厂家要到各地去应诉,最终他必须尽快推出一个整体解决方案,问题反而变得容易解决了。”

王卫国同时表示,网络作为一个公共空间,公众的利益要得到首要保护,不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为由牺牲用户等网络参与者的利益。这是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不同角色都可以选择相应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可以用。”

事件发生后,据各地媒体报道,已有多名QQ用户向当地法院起诉腾讯。

11月5日,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的律师李长青就以特快专递形式向国家工商总局书面提出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互联网反垄断联盟是公益普法网站——法易网两年前发起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

“投诉腾讯并不意味着反对所有的腾讯,他们也做了一些令人尊敬的事。只是这次弹窗的证据太明显了。”李长青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此后,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姚克枫和另一位律师又以法易网的名义针对腾讯强迫用户二选一行为、针对腾讯在即时通讯软件上捆绑其他软件的行为,当面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完整的反垄断调查申请及证据资料。

姚克枫对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已经约其进行了谈话。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有来自国家工商总局方面启动调查的正式消息。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李曙光则认为,走从举报出发的反垄断程序不是最经济的:“(难道)只要告就调查?工商总局调查谁出钱?还是用纳税人的钱。应该受害者出钱来告。”

成都网站建设成都网站制作采访中,认为腾讯的弹窗行为涉嫌垄断的业内人士占了大多数,但学者们也同时表示,最终是否成立垄断行为需要就此个案进行深入探讨。

但也有专家不认为腾讯涉嫌垄断。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表示,对于腾讯利用合法手段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应该容许他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保护。让他主动放弃他的平台是很可笑的。但是主流的观点一定是说你处在垄断地位就要开放自己的平台。“当然这要有个度”。他补充说。

这个度确实很微妙,2008年初,腾讯起诉珊瑚虫的新闻曾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当年末,腾讯又对“彩虹QQ”进行大规模强制卸载进而再次引发讨论,彩虹团队则认为腾讯利用垄断地位剥夺消费者选择权。两年后的现在,腾讯再次将“扣扣保镖”认定为“非法外挂”。

在腾讯宣布与360不兼容之后,金山、傲游、可牛、百度、搜狗五大客户端软件厂商11月5日也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公布360八大谎言,并宣布将不兼容360系列软件。“这是公然的、赤裸裸的不法垄断行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在给南方周末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写到,“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想搞联合抵制或价格同盟等也只敢偷偷地做。市场经济的精髓就在于其自发性,也即市场主体独立地判断、决策,如果具有平台优势的百度、金山、可牛、遨游刻意与360不兼容,或者联合起来抵制其庞大的客户群不能使用360,那就为市场法治所不容了。”

成都网络公司成都网站建设公司联系百度及遨游公司相关人员,求证其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法律风险评估,得到的百度邮件回复是:不做任何评论,而遨游方面则一直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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